姓名 ,性别 ,于xx年xx月xx日参加工作,从事岗位,现年xx岁,系我单位职工(固定、非固定),该职工收入(稳定、不稳定、一般),每月应发工作总额xx元,实发工资总额xx元。
我单位对其所开的《工资收入证明》有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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