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智榕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小学生贫困生证明书 篇2

小学生贫困生证明书 篇2

来源:智榕旅游

  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同意我(子/女)(___)向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___元,用于缴纳其学费、住宿费或作为学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本人已知晓贷款合同内容,并承诺作为其永久联系人,按规定向学校其联系方式,督促其按时归还贷款本息。

  承诺人(签字加手印):

  ___年___月___日

Copyright © 2019- zrrp.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