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智榕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

来源:智榕旅游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党章规定,“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并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六项基本原则。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善于集中统一。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行为。包括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的行为。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的;
(二)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
(三)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四)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的。
拓展资料: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委员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委员会。
法律依据:《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的;
(二)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

Copyright © 2019- zrrp.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