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我国商品房屋质量鉴定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等内容,商品房屋质量鉴定标准应满足要求。在房屋出现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现象、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需要拆改房屋主体或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或加大房屋荷载等情况下,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购房者购
法律分析
关于房屋质量鉴定的标准,依据我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商品房屋质量鉴定标准应满足以下几点:
1.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2. 工程质量需符合国家安全规定,例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
3. 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并具备完整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材料;
4. 拥有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5.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相关部门需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或优良等;
6. 工程施工单位需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7. 办理好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
二、什么情况需要进行房屋质量安全检测?
当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安全鉴定人应当及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房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现象的;
(二)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
(三)自然灾害以及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四)需要拆改房屋主体或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或者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
(五)其他可能危害房屋安全需要鉴定的情形。
存在上述情况的房屋,未经鉴定或者经过鉴定不符合房屋安全条件的,不得作为经营场所的使用。
三、房屋质量问题如何追究责任
在房地产行业中,有关房屋质量责任的问题一直以来是各方争论不休的焦点。首先,购房者购买房屋都会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出现纠纷时法院判断的依据首先就是合同。所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购房者应该与开发商就住宅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双方对工程质量争议的解决方式进行明确约定。
住宅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首先是开发商的责任,开发商是第一责任人,发生经济赔偿时开发商首先应该进行赔偿。开发商可以依据相关责任向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追讨,如果是施工企业造成的,追讨施工企业;如果是材料本身造成的,施工企业再去追讨材料生产商,如果是开发商自己采购的,由开发商自己负责,就是这样一层一层地追究到直接责任人或者企业。
住宅出现房屋质量问题,不仅仅威胁着住户的安全,同时也表明工程质量的不合格。因此了解相关的房屋质量鉴定标准的一些法律法规,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就能及时的为自己进行维权,保障自身的权利不受外界的侵害,是非常重要的。
拓展延伸
房屋质量鉴定标准是为了确保房屋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保障房屋使用者的安全和健康而制定的。根据《建筑法》和《房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质量鉴定标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房屋结构:包括承重墙、屋面、地面、楼梯、电梯等的结构是否安全、牢固、稳定。
2. 建筑材料:包括建筑用材、构配件、设备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 设备设施:包括给排水、供电、燃气、通风、电梯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符合安全、环保要求。
4. 环境污染:包括噪音、有害气体、粉尘等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5. 房屋使用功能:包括是否符合住宅、商业、办公等不同用途的要求,是否影响使用者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根据房屋质量鉴定标准,如果房屋存在结构问题、建筑材料不符合标准、设备设施不正常运行、环境污染严重或者使用功能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则房主或者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要求进行维修或者更换。如果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房主或者业主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房屋质量鉴定标准是保障房屋质量和使用安全的重要依据,对于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结语
房屋质量鉴定标准是依据我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制定的,商品房屋质量鉴定标准应满足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工程质量需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并具备完整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材料,拥有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相关部门需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或优良等,工程施工单位需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办理好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等七点要求。当房屋有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现象、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自然灾害以及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需要拆改房屋主体或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或者明显加大房屋荷载、其他可能危害房屋安全需要鉴定的情形时,房屋安全鉴定人应当及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在房地产行业中,购房者购买房屋都会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出现纠纷时法院判断的依据首先就是合同。所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购房者应该与开发商就住宅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双方对工程质量争议的解决方式进行明确约定。住宅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首先是开发商的责任,开发商是第一责任人,发生经济赔偿时开发商首先应该进行赔偿。开发商可以依据相关责任向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追讨,如果是施工企业造成的,追讨施工企业;如果是材料本身造成的,施工企业再去追讨材料生产商,如果是开发商自己采购的,由开发商自己负责。了解相关的房屋质量鉴定标准的一些法律法规,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就能及时的为自己进行维权,保障自身的权利不受外界的侵害,是非常重要的。
法律依据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08-08-01) 第二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
消防法(2021-04-29)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
节约能源法(2018-10-26)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在房屋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