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的检察院放人问题及立案标准。
故意伤害罪一般不可放人,但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包括侵犯他人身体健康权、非法损害他人身体、一般主体以及故意的主观表现。
法律分析
一、故意伤害罪检察院是否可以放人
1、故意伤害罪检察院一般不可以放人,《刑事诉讼法》引进了刑事和解程序,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二、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包括侵犯他人身体健康权、实施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以及主观上的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二百四十六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