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变更劳动合同需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公司单方决定延长试用期未征得职工同意,缺乏法律依据。但从合理性上看,职员只工作了半个月,无法完成工作考察。《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不超过相应合同期限的一定时长。若签订3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可约定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建议双方协商延长试用期,否则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职员,若理由充分,可能得到劳动仲裁支持。
法律分析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公司未征得职工的同意,单方变更(即延长)试用期的决定没有法律依据。
但从合理性上讲,职员3个月的试用期中只工作了半个月,单位无法完成对职员的工作考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果签订3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约定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所以建议双方协商适当延长试用期,否则单位以小李的健康状况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只要理由充分,也可能得到劳动仲裁的支持。
拓展延伸
试用期内的病假申请规定及注意事项
在试用期内,员工如需请病假,需要遵守公司的病假申请规定及注意事项。根据公司政策,员工应提前向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递交病假申请,并附上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同时,员工应清楚了解试用期内的病假限制,例如最长可请假天数、累计请假次数等。此外,员工还需注意病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如是否需要安排替代人员、是否需要补偿工作时间等。在请病假期间,员工应保持及时沟通,及时报告病情变化,以便公司能够做出相应的安排。遵守病假申请规定及注意事项,有助于维护员工与公司之间的良好关系,同时保障员工权益与工作效率。
结语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未征得职工同意的单方面变更试用期的决定没有法律依据。然而,考虑到职员试用期工作时间较短,单位难以完成工作考察,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可协商适当延长试用期。否则,单位以小李的健康状况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只要理由充分,也可能得到劳动仲裁的支持。在试用期内,员工请病假时需遵守公司的规定和注意事项,包括提前申请、提交医生证明等。保持及时沟通并报告病情变化,有助于维护良好的员工与公司关系,同时保障员工权益和工作效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六十九条 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六十九条 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