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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防溺水教育惩戒制度 篇4

来源:智榕旅游

  一、根据《国旗法》的规定,我校除寒暑假、公休日和天气原因外每日悬挂国旗。每周一 早 操时间举行升国旗仪式。

  二、升国旗仪式由学校德育室主持。升国旗前向全校宣布担任升旗手的学生名单。升旗手由各班的优秀学生轮流担任。

  三、每次升国旗活动时,由学校领导、优秀教师代表及优秀学生代表进行“国旗下讲话”的思想教育。

  四、听到集合信号,全体师生员工不得无故缺席,按“快、齐、静”的要求,迅速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列队。

  五、升国旗时学生按学校要求一律穿校服。

  六、当主持人宣布“升旗仪式开始”后,全体师生面向国旗立正,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少先队队礼,行礼至国歌完毕时为止,全体师生应伴随国歌乐曲声高唱国歌。

  七、升国旗活动中,由政教处指派专人检查各班出勤和纪律情况,作为常规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

  八、全校教职员工都要按时列队自始自终参加升国旗仪式。年级组、各处室要做考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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