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存制度
一、所有入库保健食品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入库。
二、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需冷藏的保健食品储存于冷库(温度2-10 ℃),需阴凉、凉暗储存的储存于阴凉库(避光、温度不高于20 ℃),可常温储存的储存于常温库(温度0-30 ℃),各库房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 45-75% 之间。
三、保健食品应离地、 隔墙放置, 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 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 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四、应保持库区、 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 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五、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六、应根据库存保健食品的流转情况, 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在该保健食品存放处放置“暂停发货”牌,并填写《质量问题报告表》,通知质管部复查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