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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建议

来源:智榕旅游

法律主观:

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解决养老问题: 1、如果未就业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以个人的名义,在 户籍所在地 参加社保里的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三险(生育、工伤、医疗)个人不能参保; 2、如果实现再就业的,可以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保解决养老问题; 3、在当事人年老时,只要符合我国《 老年益 保障法》第14条规定的赡养义务人,都 有赡养义务 ,当事人不必过于担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的规定: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 基本养老保险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 个体工商户 、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 灵活就业人员 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规定。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的规定: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 履行赡养义务 。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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