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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来源:智榕旅游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公租房提取最新政策。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租房的,可一年两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公租房租金。提取时,需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市中心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内建立公租房数据库,分中心应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取得公租房相关数据并导入数据库,并及时做好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工作。职工携带所需材料到缴存所在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申请提取

法律分析

近期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一项关于公租房提取的最新政策。根据该政策,公租房是指政府筹集或提供资金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

公租房房源、保障(租赁)对象、租金(货币补贴)水平由各地县(区)级以上住房保障部门认定。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租住公租房的,可一年两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公租房租金。

三、职工租住公租房的,按照实际支付的租金提取。职工领取政府发放的货币补贴(公租房租赁补贴)自行租房的,按实际租金扣除政府发放补贴后的金额提取。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租金的,可先提取职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部分其配偶也可提取个人账户余额。

五、办理提取时,租住公租房的职工需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领取货币补贴自行租房的职工,需提供租房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除职工本人外,配偶提取的,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六、市中心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内建立公租房数据库,分中心应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取得公租房相关数据并导入数据库,并及时做好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工作。

职工携带所需材料到缴存所在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申请提取,材料齐全的,分中心应当场受理。职工租赁信息已录入公租房数据库的,核对后当场办结;职工租赁信息尚未录入公租房数据库的,应当场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核实并办理。

七、在本通知执行之前职工已租赁公租房或领取货币补贴的,可自1月开始核定提取金额。

结语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一项关于公租房提取的最新政策,公租房是指政府筹集或提供资金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根据该政策,公租房房源、保障(租赁)对象、租金(货币补贴)水平由各地县(区)级以上住房保障部门认定。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租住公租房的,可一年两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公租房租金。三、职工租住公租房的,按照实际支付的租金提取。职工领取政府发放的货币补贴(公租房租赁补贴)自行租房的,按实际租金扣除政府发放补贴后的金额提取。四、办理提取时,租住公租房的职工需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领取货币补贴自行租房的职工,需提供租房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五、除职工本人外,配偶提取的,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六、市中心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内建立公租房数据库,分中心应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取得公租房相关数据并导入数据库,并及时做好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工作。职工携带所需材料到缴存所在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申请提取,材料齐全的,分中心应当场受理。职工租赁信息已录入公租房数据库的,核对后当场办结;职工租赁信息尚未录入公租房数据库的,应当场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核实并办理。七、在本通知执行之前职工已租赁公租房或领取货币补贴的,可自1月开始核定提取金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03-24)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03-24)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03-24)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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