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解案件情况及内情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但是如果公民由于一些自身的原因拒绝在侦查或者是检查案件阶段不予作证的话,也不可以进行强制。只可以通过疏导教育,令公民出面作证。如果公民一开始答应作证,但是在审判阶段时又反悔不出庭作证,那么法院可以通过强制训诫等请证人出庭作证。应该注意的是,如果证人出庭作证,那么警察将保护他的人身安全。
一、证人证言在合同纠纷中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证人证言在合同纠纷中的法律效力是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可以被采纳。
《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第七十三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第七十四条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证人证言的法律效力是经过质证的证言才能作为定罪依据。由于受主客观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证言可能真实、不完全真实或完全不真实,收集、运用时必须注意对其来源、形成过程及内容;
结合案件的情况和其他证据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在法庭上经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经查证属实,方能作为定案处理的根据。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二、强制猥亵的出庭作证的问题
强制猥亵的出庭作证的规定是;
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2、证人出庭作证时,应当出示表明其身份的证件,对于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不能作证人;
3、法庭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但组织证人对质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