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公章保管人的责任:1、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总经办报告。2、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3、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二条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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