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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款和罚款哪个更重要?

来源:智榕旅游

退赃比罚金更重要,因为退赃在贪污受贿案件中被广泛适用,优先执行退赃,而罚金只能执行个人财产。罚金是一种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只能执行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罚金的适用方式包括单科式、选科式、并科式和复合式。

法律分析

一、退赃和罚金哪个更重要?

退赃和罚金相比,退赃更重要,理由如下:

1.当被告人面临既要求退赃、要被判处罚金,而被告人财产不足以执行时,优先执行退赃,这时退赃比罚金更重要。

2.在贪污受贿案件中,将“积极退赃”作为法定量刑情节全面适用于贪污受贿犯罪,在贪污受贿犯罪中显著扩大了其作为法定量刑情节的适用范围。在此种情况下,退赃更为重要。

3.在量刑上考虑是,退赃更为重要。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二、罚金的特征

罚金有如下特征:

1.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

2.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

3.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

4.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

三、罚金的适用方式

根据我国的法律,罚金有以下四种适用方式:

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

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

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

4.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

结语

退赃与罚金相比,退赃更为重要。首先,当被告人财产不足以执行退赃和罚金时,退赃应优先执行,因此退赃的重要性超过罚金。其次,在贪污受贿案件中,积极退赃被视为法定量刑情节,扩大了其适用范围,进一步凸显了退赃的重要性。最后,在量刑上考虑,积极退赃可以减少基准刑的幅度,这也显示了退赃在刑事审判中的重要地位。罚金具有强制性财产惩罚特征,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涉及刑罚执行问题。根据我国法律,罚金适用方式包括单科式、选科式、并科式和复合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四百一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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