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如下:
1、明显不公平无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利益的,该条款无效;
2、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间利益的;一方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或者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合同中设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
3、免责条款未提醒当事人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对方造成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一、合同在哪些情况下会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实施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因此,主体不合格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二、人身损害免责约定有效吗
人身损害免责约定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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