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智榕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村活动室方案

村活动室方案

来源:智榕旅游

村活动室方案

安吉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乡村青少年活动室成立管理方案

一、性质定位

乡村青少年活动室是直接接受安吉县团委领导的全县青少年校外活动场地,是团组织履行服务职能的有形化阵地。由安吉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乡镇团委、村委三方共同执行乡村青少年活动室的成立、开展和维护,通过各村镇青少年活动室的成立,满足未成年人参加校外教育活动的需求,提高我县校外教育机构办学条件的现代化水平,促进校外教育平衡发展。

二、乡村青少年活动中心服务宗旨和任务

(一)、宗旨:坚持公益性原则,坚持为广大青少年服务

(二)、任务:一方面组织广大乡村青少年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科技、艺术、体育、游戏等活动,二是通过特长培训培养孩子们的特长和兴趣爱好,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三是通过开展科技文化活动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高乡村青少年科学文化素质,四是通过传统性或专题性的校外活动,带动乡村学生校外活动的广泛开展。

三、活动室配置管理标准

(一)、合理选址

结合村委实际情况,本着交通便利,青少年群体较集中的原则,由执行三方共同确定活动室区域。

(二)、标准化配置

1、室外

在醒目位置有“__村青少年活动室”标志并配备室外宣传栏或者电子屏幕,用于发布活动室各类信息

2、室内

建筑面积在()平米以上,符合安全标准,基本设施齐全,醒目位置标示服务工作指南(含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工作流程等)

(三)、管理制度

1、投入

三方共同成立活动室,根据三方实际情况投入相关软硬件设施,安吉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提供师资和社团活动项目建设主体费用,乡镇团委负责活动室相关活动室组织和日常维护,村级负责提供场地等其他硬件需求。

2、实施

由活动中心与乡镇团委共同组织学生参加活动,本乡镇户籍学生活动每年不少于5次

3、维护

日常维护由乡镇团委或村委负责。

四、经费保障标准

每一活动室保障经费5000—10000元

五、具体实施

(一)、申报:

1、由乡镇团委根据各村美丽乡村建设相适应的文化内容设立青少年活动室1个,并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由团县委、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接收后,实地考察,与乡镇团委、村委共同磋商后确定建立单位。

3、挂牌、投入运营后根据要求开展活动。

(二)、开展

1、丰富活动室内容,实现快乐工程。

我们“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为指导,在活动室设置上因地置宜,本着当地文化传承和发扬,力求体现活动多样化,努力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的,具有校外教育特色的项目,以满足学生不同的学习需求。

2、完善每个活动室的组织,做到“有专人指导、有固定场所、有活动计划、有活动记录”

(1)指导教师:每个活动室由乡镇团委配备一名志愿者管理活动室日常工

作,由青少年活动中心具有相应专长或热诚的教职员工以志愿者身份参与到活动室的教育教学活动。

(2)活动时间:每月一次(具体时间待定)

(三)、评价

1、活动室应于每学年末进行考核评比,适当奖励。

(1)优秀活动室:根据活动成果汇总(活动工作计划、成员名单、活动记录、获奖材料、学员作品等)及活动室日常维护,对活动室展开评比。评为A等的活动室进行物质奖励,评为C等的活动室加以追踪促进,若连续两年落后仍未改善者撤销青少年活动室

(2)优秀学员:根据学生表现,年末由指导老师推荐若干名学员作为活动室优秀学员,给予表彰并进行一定的奖励。

(3)优秀管理员:根据对活动室日常管理优秀的管理人员年末进行表彰,优先推荐成为县优秀志愿者。

安吉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20__年9月25日

Copyright © 2019- zrrp.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