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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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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第三十一条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价考核制度,学生学习成绩评定,在内容上,既看卷面成绩,又要看学生学习习惯、学习兴趣、学习方法和学习能力,以及参与教学的表现;在方法上,既要有老师评价,也要有学生自我评价。各班学生成绩实行动态管理,把定性和定量评价结合,鼓励学生自订目标、自我实现、自主发展。不按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学生名次。不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师教学质量的唯一标准。

第三十一条学校要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按规范要求上好体育课,每天坚持做好早操,保证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抓好体育传统项目,保证学生有健康的体魄和充足的精力。

第三十一条学校加强艺术教育。要上好美术课、音乐课。精心组织每年一度的学校艺术节,积极参加每年一度的市少儿花会。其他各学科也要发挥美育功能,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使我校的艺术教学成为深圳市的窗口学校。

第四十一条全面实施“科研促教”工程。学校设置教科室,加大教育教学科研的力度。

第四十一条每学年召开一次教育年会,出版教育教学论文集,及时总结交流教育教学经验,培养“专家型”、“学者型”的教师。每年奖励荣获区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教职工。

第四章人事工作

第四十一条学校设正副校长、。校长由区教育局聘任,副校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党组织考察,教育局审批聘任。教导主任等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由校长聘任,报区教育局备案。

第四十一条学校实行三级聘任管理,即校长聘任教导主任:教导主任聘任级、科组长;级、科组长聘任教师。级、科组长实行竞争上岗。

第四十一条校长要加强教育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加强自身修养,尊重和维护教职工的权益,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教职工应服从校长的领导,做好本职工作。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第四十一条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和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享受法定的权利,履行法定义务。教职工队伍的管理坚持“德治为主,法治辅之”、“以德治本,以法治标”的原则。全校教职工要树立三个热爱(热爱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三个服务(为学生服务,为家长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思想,遵守职业道德,努力完成教育教学等任务。

第四十一条建立继续教育制度。努力提部、教职工自身素质。学校要制订教师进修计划,积极为教师进修创造条件。采用校本培训和半脱产培训相结合的做法,以校本培训为主,自学为主,所教学科为主。实行五种培训制度,即上岗培训、岗位培训、职务培训、骨干培训、领导培训。开展反思型教学研究,帮助教师,正确认识教学过程,不要做机械的教材消费者和课程执行者,而做教材的创造者。制定青年教师培训目标和计划,通过“升温”“加压”使青年教师迅速成长。鼓励青年教师冒尖,积极为青年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及条件。开展教师形象塑造工程,使教师个个仪表端庄、举止文雅、谈吐文明,在学生面前,在社会上展示出最佳的形象,展示出时代的风采。

第五章行政工作

第四十一条学校在校长领导下,设置教导处、总务处、教科室等中层机构。教师分级组,实行年级组办公。

第四十一条学校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层级管理,每个岗位都有岗位职责、质量标准和考核要求,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第四十一条学校实行承诺制办学和校务公开,做到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治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执行中小学教代会工作规程,教代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少先队大队委选举每学年举行一次,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

第五十一条党支部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对学校各项工作保证监督。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少先队组织、工会、妇女组织、各民主党派的作用。校长要依靠学校党组织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学校重大问题要主动听取党组织的意见,落实民主决策程序。

第五十一条加强学校各项管理,切实抓好计划、实施、检查、总结几个主要环节,建立学前学习、培训、期中小结、分析,期末总结、评估制度。根据档案法,按省特级标准,建立和健全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条建立学校评价考核制度和奖励制度。设立工作量奖、效益工资奖、优秀奖、离退休教职工荣誉服务奖。期末对学校领导、教师、职工的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考核,成绩显著者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五十一条建立请示汇报制度。学校应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每学期末要认真总结,向上级如实报告工作,反映情况。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第六章校舍、设备及经费第五十四条总务后勤人员要牢固树立“一切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做到紧理财、严管物,深入实际,优质服务。努力按省市规范化标准配齐教学设备、设施、场、馆、室,创造条件逐步更新装备,实现教学手段现代化。

第五十一条认真做好校产管理工作。各种设备、设施,由专人管理和保养,及时对设备、设施进行维修。如确实无法使用的应及时申请报废手续。

第五十一条建立和健全各种功能室、图书馆、电教中心电脑室等各项管理制度,使用各类教学设备、设施要登记。使用各场、馆、室需预约,并指定责任人。鼓励和提倡教师充分使用现有设备和实施。提高教学效益,

第五十一条搞好校园建设规划,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做到“三化”即绿化、美化、净化,突出“三性”:即教育性、知识性、艺术性,建构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五十一条学校经费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自筹资金为辅,杂费收用于补充教育经费。

第五十一条严格按照省、市物价局和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收费,自觉执行收费许可证和学生持收费手册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自立收费项目。凡代收代支项目的经费,每学年结算并公布收支情况。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减免杂费。

第六十一条开展勤工俭学,开源节流,增加收入。学校可按有关规定接受社会和个人捐资助学。

第六十一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运筹用好管好经费。每年年初要制订经费计划。凡重大开支要经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章卫生保健及安全

第六十一条学校要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和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学校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抓好两操。早操或课问操做到“快、静、齐、准”,眼保健操做到穴位准确。学校校医(保健员)全面负责学校卫生和学生医疗保健工作,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作好近视、龋齿、砂眼的防治工作,近视率要做到稳中有降。做好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和食物中毒工作。建立师生健康档案,监测师生体质健康制定和执行学校卫生保洁制度,做到“每天早晚两清扫,周三全校大扫除;天天检查记分,周周评比先进”。厕所保证无异味。

第六十一条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自救自护能力。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学校教育、教学等活动安排要符合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凡组织学生参加的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劳动、郊游等均应有安全保护措施,保障师生安全。对疏忽职守者学校将追究责任。第六十四条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建立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健全治安、消防、抗震抗灾等项工作。每学期都要进行安全检查。

第八章学校、家庭与社会第六十五条为了适应教师全社会化和全人生化的需要,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要整合一致,形成“合力”。学校成立区、街、校委员会,加强与居委会、派出所、消防中队等团体的联系。搞好“警校共建”活动,为社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六十一条学校要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建立家教网络。举办家长学校,指导、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建立家访制度,各科教师都要填写家访登记表。成立家长委员会,集中反映学生家长的意见、建议,帮助学校解决困难。家长委员会在校长的指导下工作。

第六十一条学校应加强与社会的联系,建立基地网络。学校建立社会实践基地,每年聘请校外辅导员,让学生的接触社会、接触实际、参与实践,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学校要发动家长、社会各界人士评价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一条本章程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党政工团联席会议审议,罗湖区教育局审核,由校长颁布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章程的修订需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党政工团联席会议审议决定,并报罗湖区教育局。第七十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原制订的各项制度凡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七十一条本章程由颁布之日起施行。

二、小学行政管理条例(2006年2月10日起试行)

第一条为了使每一个教职工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合理分工,有机协作,提高学校行政科学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益,根据“适职性、明责性、遵级性、协调性”原则,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根据、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精神,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三条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校长依靠学校党组织开展工作,并定期向学校党组织通报工作情况。校长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尊重教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支持教代会工作。

第四条党支部努力做好党建工作、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积极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保证监督党的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教代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对学校工作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实行民主监督。团结教育全体教职工,努力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关心教职工生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第六条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服从校长指挥。能独当一面,创造性、高效能地做好自己主管的各项工作。能自主决策的事情应该果断作出决策,把握不准的事情及时向校长汇报。校长作出决策后,要及时贯彻执行。经常向校长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合理的工作建议。

第七条行政会议是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成员为正、副校长、党支部和中层干部,由校长主持。重要事情在会前征求意见,会上充分讨论,民主集中,最后由校长作出决策。决策一旦作出,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必须坚决执行。

第年级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是学校行政管理的基层干部,负责组织本年级和办公室教职工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工作。通过教代会等形式,参与学校重大事情的讨论、审议过程,对学校管理提出合理意见。检查、督促本年级和办公室的工作情况,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对分管德育的副校长和分管本年级、本办公室的行政负责。

第九条按照“分层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实行“上级对下级管理、下级对上级负责”的模式,严格按照程序管理。上一级主管行政或负责人员对下一级人员分配工作任务,进行工作指导和监督。下一级必须服从上一级分配,认真执行,并对上一级负责。原则上,有关人员在处理一般性事情时,先向上一级分管行政汇报。遇到重要事情,在向上一级主管行政汇报的同时,可向再上一级行政直至校长请示与汇报。

第十条按照“自主完成、分工协作”的原则,各岗位责任人员要努力完成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如自己不能完成,需要其他部门或人员协作的,可以寻求其他部门或人员帮助,但自己必须对工作的最终结果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按照“密切跟踪、及时整改”的原则,建立工作跟踪、督查制度。学校督查办公室定期对行政人员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上级主管行政定期对下级各岗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与检查。如发现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的,下发整改通知书。如整改不及时、不得力者,将出示黄牌警告。下级人员必须认真总结,如实汇报工作,并听取上级主管行政对下一步工作的意见。

第十二条行政人员有事外出,必须向校长请假,同时还要通知与工作相关的行政,以便及时协调,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将工作岗位的责任具体落实到人。每位行政人员和教职员工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以高度的责任心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因责任人工作不得力,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甚至责任人严重失职而导致重大教学、安全事故发生,将依照程序追究相关岗位责任人的责任。

三、行政议事规则为贯彻民主集中制指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规范行政议事会议,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教育部门和区委、区的决定,行政议事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应向区教育局报告。

(二)、坚持依法治教的原则,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行政权力,保证我校教育决策的合法性。

(三)、坚持依法接受监督的原则,自觉接受法律的监督、教职工的民主监督和区教育局的工作监督。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指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原则,校长对学校工作的处理有决定权,但重大问题要经过调查研究,决定问题前必须充分听取意见,集中集体的智慧,保证工作决策的科学性。

二、议事范围

(一)根据区教育局的工作部署,研究具体贯彻落实的措施。

(二)总结上年度工作情况,分析当前教育发展形势,分析学校形势,研究学校的发展建设、中心任务和其他重要行政工作。如:学校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要工作的实施方案;学校、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的重要改革措施及实施办法;机构设置调整和一般人员调配;职能科室月工作检查测评;对教职工的奖惩、奖金分配方案;重大活动的接待安排;重大工作安排;重大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工作总结;安全保卫的重要问题;其他重要工作。

(三)研究解决校长在日常工作中个人职权范围内决定不了的问题,审定以学校名义上报区教育局的重要文件。

(四)其他需要提交行政议事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

三、议事会的准备

1、行政会会议议题由校长决定或受校长委托的副校长决定。

2、各科室提出需提交行政会讨论的事项,经办公室收集、筛选,列出必须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送校长或受校长委托的副校长审定。

3、需提交行政议事会讨论的问题,有关方面必须作好准备,拟定解决措施和办法,在行政会上提出,供全体与会人员讨论、研究决定。

4、行政议事会召开时间:一般每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组织召开。

四、议事程序及有关事项

1、行政议事会由校长召集和主持,当校长不在时由主持工作的召集主持。

2、参加会议人员要按时到会,集中精力研究工作。会议期间一般不会客,不办与会议无关的事情。要严格执行保密事项,不准泄漏会议讨论情况和会议决定的机密事项。

3、行政会议事程序:校长或受校长委托的副校长提出议题,与会人员发表意见,展开讨论,校长最后作出决定,分工抓落实。

4、对会议决定的问题,明确谁负责,谁协助,负责人要把办理情况及时向校长汇报。

5、每次行政会必须由专人作记录,学期末将行政会议记录本存档保管。

6、与会人员认真作好记录并妥善保管会议记录。

四、小学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为了提高全校教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加大反腐保廉的力度,坚持从严治校,根据市关于“反腐保廉”工作责任规定,以及局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落实反腐保廉工作责任制,树立我校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结合我校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1、党支部和校长要带头廉洁自律,时时处处起表率作用,带头抵制权钱交易,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监督。

2、校长对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1)、组织学校领导班子,党支部委员及,学习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廉政建设”工作的文件和批示。全党动员,领导亲自抓,层层落实。(2)、定期开好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3)、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招生制度、财务制度、规范教育收费,对违纪行为要严格处理,并向上一级纪委报告备案。

3、学校领导(包括中层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增强公仆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4、不准接受可能对学校工作有影响的宴请,不准参加用支付的营业性场所娱乐活动,不准用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安排娱乐活动或举行庆祝联谊活动。

5、校长不得以单位名义给局领导赠送礼品(含礼品券)。

6、不准利用招师和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接受求职人员的宴请或收受钱物。

7、不准利用基建工程招标、设备购置、经费拨款之机收受钱物、领取回扣。

8、不得以学位紧张为借口,强行要求学生家长赞助或借解决学位之机收取学生家长的钱物。

10、学校的有关收费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不得使用其它收款收据。

11、学校的预算外收入要纳入学校收支帐户,不准设帐外帐。预算外收入主要用于改善办学和办公条件。

12、制订车辆管理制度,不准用和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校车应保证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

13、落实反腐保廉工作岗位责任制。党支部负责干部反腐教育和干部自律工作。

14、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把“反腐保廉”工作搞好,落到实处,如有下列行为的视为工作失职。(1)、对上级的方针及批示,不认真执行,不认真履行职责或执行不力。(2)、对学校“反腐保廉”工作不重视、不过问、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的。(3)、对分管的工作部门“反腐保廉”工作不检查、不过问。(4)、对发生违纪现象,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协助查处的,甚至设置障碍以致造成严重后果的。

15、树立典型,发挥榜样的作用和力量,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1)、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党的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只讲奉献不求索取,杜绝损公利私现象,刹住不正之风,树立正气。(2)、要廉洁自律,秉公办事,遵纪守法。领导干部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3)、加强自我修养,提高思想境界,搞好班子团结,增强凝聚力。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4)、及时发现严格自律、廉洁奉公的先进个人,总结表彰和宣传教育,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五、小学公文处理制度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公文处理工作,提高我校的办文质量,使文件管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上级来文的处理。

(一)、上级机关的来文,由资料管理员登记,送校长批处。

1、学习材料类校长批阅,组织学习(行政学习、科组学习、教师大会学习等)后,送资料室保管。

2、工作安排类校长批转,有关部门落实人员具体执行。

3、通知类校长批阅,下发有关部门,属于需要公开的,在校务公开栏公开,资料室保管、登记。

(二)、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要按规定时间认真、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涉及其他部门的,主办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共同解决。

(三)资料员应妥善保管上级来文的各种资料。

二、校内公文的处理

1、各部门制定的业务性规定和业务工作事项通知等,经校长审批、签发。经校长签发的文稿,以学校名义印发,由办公室分类登记,交文印室打印。拟稿科室负责校对、分发。

2、各科室草拟的文稿,要做到符合,观点正确,引用材料准确,文章条理清楚,语言简练、流畅。

3、凡转发上级的文件,如我校不需提出具体执行意见的,则经校长或办公室同意后原样翻印,不再另行文。

4、凡需在学校文印室打印的文件、材料、表册等,均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安排。打印文件除急件、重要件外,一般按送稿先后顺序打印。

三、向上级公文的处理

1、请示报告;

2、专项工作汇报;具体负责草拟公文任务的科室按规定的时间与要求完成文稿,交分管行政审批后,由校长加具单位意见,加盖公章,上送相应机关。

四、对外交流公文的处理

1、面向家长、社会的各种通知、公开信,由有关部门拟定,校长审批,加盖公章,再印发。

2、与兄弟单位的交流、业务往来,由有关部门拟定,校长审批,再通过网络传送。

五、公文的保存

1、公文办理完毕,根据文书立卷、归档的有关规定,原件由办公室根据其相互关系、特征、保存价值等进行分类整理存档,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个人不得擅自留存和销毁公文。

2、没有存档价值和存查必要的公文,经过鉴别和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可定期销毁。销毁的公文要进行登记,并由专人监督,保证不丢失、不错销、不漏销。

六、小学信访工作制度为使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罗湖区教育局信访举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登记、办理制度

(一)信访登记、办理工作的原则

1、坚持按照党章和规定处理问题。

2、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重调查研究,重证据。

3、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4、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5、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

(二)信访登记办理制度

1、收到群众来信后,做好对信件的分、拆封、装订、盖收信章、分送承办人等工作,注意保持信件完整(不准撕去邮票)。

2、阅信要认真细致(经办人员不要在原信上批划),根据来信内容、性质,慎重考虑处理办法。原则上当天收信拆阅,急件要先办。

3、对群众来信来访电话投诉要分别在群众来信登记本、群众来访登记本上按所列项目逐项进行登记。

4、及时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投诉反映的问题呈递校长,并按领导的批示做好处理工作。反映信访情况,可原信送阅、要信摘报等方式向校长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尽量做到准确,一般应先作初步核实。

二、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1、门卫登记来访者,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准入校。

2、热情接待来访者。

3、接访时,要耐心倾听来访者的反映,让其把话说完。对情绪偏激者,要冷静对待。

4、接访时,答复问题要按规定,不许愿,不信口开河。

5、遇到来访人数多、情绪激烈或问题严重等情况,要及时处理,分清是非,化解矛盾,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6、与来访者谈话,要有谈话记录。

三、信访反馈制度

1、校长办公室做好信访专册登记,填写信访举报登记表后,连同原件呈送校长审批。

2、校长办公室应及时组织力量,尽快查结处理反馈。调查中应尽量取证,做到事实清楚,实事求是。

3、校长办公室应及时将查实、处理结果反馈给来信、来访者,做到事情解决。

四、信访保存制度每学期末要将应归档的文件、信访材料,按要求归档。无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列出清单,经批准后予以销毁,个人不得长期留存应归档的材料。一切归档材料,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七、办学质量承诺制度

1、为了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整体质量水平,贯彻落实区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特制定本制度。

2、校长任期内的办学质量目标,以及为了达到既定质量目标而采取的实际措施向社会公开承诺。

3、承诺的内容包括规定承诺内容和自定承诺内容两部分。

4、教育督导部门定期对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促进学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管理,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5、办学质量承诺要与学校等级评估、办学效益评估挂钩,实行奖惩制度。

6、为了保证承诺的办学质量达到目标,学校每一位教职工必须就学校的办学质量承诺书中与本人相关的各项任务及完成任务的具体措施向学校作出郑重承诺。

7、为了搞好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自己健康成长,学校的每一位学生必须向学校和老师郑重承诺。

8、学校的每一位家长必须向学校和社会作出郑重承诺:支持学校达到承诺目标,促进自己的子女更加健康地成长。

八、深圳市小学办学质量承诺书(承诺期2001年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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