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准入制度及培训教育制度客运驾驶人准入制度
一、营运客车驾驶人上岗前必须经严格审查,有3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驾驶证在实习期内的、有吸毒的、酒后驾驶的、超员20%的、超速50%的、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的、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以及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的驾驶人,一律不得进入本单位驾驶客运车辆。
二、客运驾驶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四)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五)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六)无吸毒现象(以当地公安机关提供的尿检证明为准)。
(七)具备初中以上的学历(毕业证书或学校证明)且身体健康。
(八)岗前培训合格。
三、客运驾驶人准入程序
(一)客运驾驶人提出申请。
(二)从业资格条件审查。
(三)出具3年内无重大事故和违法行为记录。
(四)出具尿检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表。
(五)用人单位推荐到集团公司教育培训处进行驾驶技能和综合素质培训和测试。
(六)回到用人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假日安全责任书,用人单位对聘用人进行二级、三级教育并开展为期七天的跟车实习。
(六)根据用人单位出具的跟车实习表以及培训的结果审核备案,同时提交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准驾证复印件。
(七)建立驾驶人信息档案,办理信息卡。客运驾驶人岗前培训制度
一、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及学时安排编号培训内容培训学时1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3学时2职业道德、安全告之知识3学时3安全行车知识、操作规程、交通事故法律责任规定4学时4企业有关安全运营管理的规定3学时5应急处置知识、救护知识3学时6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3学时7运价政策、节能减排知识2学时8防御性驾驶技术3学时
二、客运驾驶人岗前理论培训不少于24学时。
三、岗前培训合格,准予进入。客运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及其考核制度
一、驾驶人每月应当接受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通达车辆驾驶人接受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参加驾驶人安全学习例会的次数不得少于12次。参加人员为本单位分管安全的领导、车队长、安全技术和应急管理科科长、安全员、机务员、全体驾驶人。
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传达上级的指令和要求,通报近期安全生产情况,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安全驾驶经验交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训练及加强安全生产的防范措施等内容。驾驶人学习应当采用指纹签到或台账签到,对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参加学习的驾驶人必须进行补学,确保参学率100。
三、客运驾驶人接受教育与培训后,每月必须对驾驶人进行一次纸质考核。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考核的有关资料应纳入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
四、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的内容
(一)教育或培训的内容。
(二)培训时间。
(三)培训地点。
(四)授课人。
(五)参加培训人员的签名。
(六)考核人员。
(七)安全管理人员的签名。
(八)培训考试情况。
五、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六、应当每月查询1次客运驾驶人的违法和事故信息,及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