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账户封存后不能继续缴纳。
公积金账户封存是指职工因各种原因导致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账户无法转移且不符合销户条件时的状态。封存后,职工不能继续向该账户缴纳公积金。如果想要恢复缴纳,需要在公积金账户未注销的情况下,前往相关部门办理启封业务,启用原有账户。封存期间,个人账户的积累将停止,但已有的公积金仍属于个人所有,可以在符合提取规定的情况下随时提取。
公积金的使用规定:
1、购房提取: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2、租房提取:符合条件的职工租赁住房时,可以按规定提取公积金;
3、偿还贷款本息: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4、离退休提取:职工离退休时,可以一次性提取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
5、异地转移:职工跨地区就业,可以办理公积金的转移接续;
6、终止劳动关系提取:职工终止劳动关系且不再就业时,可以提取公积金;
7、健康原因提取: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工作,经鉴定需要长期治疗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综上所述,公积金账户封存后不能继续缴纳,但个人仍可在封存期间随时提取已有的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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