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中,合同滞纳金是不存在的,现在合同法只规定违约金、定金、损害赔偿的责任。在合同中约定滞纳金中得不到法律支持的。滞纳金属早期时银行常用的计算迟延还款责任的方式。在行政管理领域的中的滞纳金制度,是行政强制执行之一执行罚的一种;而在公用事业领域中的滞纳金则是合同法中规定的违约金。后者的滞纳金,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滞纳金这一名词将在民事领域中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而取而代之的应该是我们常说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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