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性婚姻诉讼的注意点
《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互相享有配偶权,配偶权的核心是性权利,这种权利义务的实现需要双方同时履行和协调配合,而且配合双方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缺一不可。配偶权派生的同居权是婚后男女一方都享有与对方以配偶身份共同生活于同一住所的权利,另一方有与对方同居的义务,包括夫妻间的性生活、共同寝食和相互扶助等权利。
一方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尽夫妻间义务,甚至可以看成是一种精神虐待或家庭暴力。
无性婚姻的诉讼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注意收集无性婚姻的有关证据。夫妻一方有生理上或精神上的疾病导致不能发生性行为的,首先应当积极治疗。在治疗无效的情形下另一方应保存好相关治疗病历。以防诉讼中发生举证困难。如果没有相关证据证实,在对方否认没有夫妻生活的情形时,负责举证一方将很难得到有力的证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将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2、无性婚姻诉讼涉及到当事人的个人隐私。无性婚姻诉讼一般会涉及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患有不能发生性行为的生理疾病或精神疾病,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有不正常的男女关系,及一些当事人有同性恋等个人绝密隐私。如公开审理势必会将这些隐私公之于众。建议当事人及其授权的代理律师在开庭审理前申请不公开如审理。
一、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则要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离婚,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才会判决离婚。
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只要指夫妻之间出现下列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的。
6、包办、买卖婚姻。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
9、一方重婚。
10、一方好逸恶劳、有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
11、一方被依法判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
1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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