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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在预防职业性有害因素的综合措施中属于什么防护

来源:智榕旅游

律师分析: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了减少或消除工作环境中潜在的危害物质而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在预防职业性有害因素的综合措施中,防护用品属于个人防护范畴,其它措施包括工程控制、行政管理和技术措施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标准,雇主有责任对工作场所进行风险评估,对存在的危害因素采取相应的措施,其中包括向员工提供适当的防护用品。同时,雇主还应该对员工进行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培训,并确保防护用品的有效性和舒适性以保障员工健康与安全。常见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眼镜、口罩、耳塞、手套、防护服、鞋子等。不同工作环境和工种需要使用不同的防护用品,如在比较嘈杂的环境中,需要使用耳塞或耳罩来保护耳朵,而在有毒气体存在的环境中则需要使用呼吸器等。

【法律依据】: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第十二条 同一工作地点存在不同种类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应当为劳动者同时提供防御各类危害的劳动防护用品。需要同时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还应考虑其可兼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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