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和按劳分配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遗产继承是指死者生前享有财产,死亡后遗产转移给他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而继承人则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合法遗嘱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享有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而法定继承则是在遗嘱继承和遗赠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按劳分配是社会公有制经济中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基本原则,而遗产继承则是一
法律分析
遗产继承人是否属于按劳分配?答案是否定的。遗产继承是指死者生前享有财产,死亡后遗产转移给他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而继承人则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合法遗嘱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享有继承权。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扶样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2、按劳分配是社会公有制经济中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基本原则。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按劳分配只适用于社会公有制经济中)。
在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属于通过按劳分配方式取得的;
凡是讲,农民通过承包集体土地种植蔬菜、水果、林木等,获得收入的,都属于按劳分配。
因为在农村实行的家庭田产承包责任制是集体经济的典型实现形式,属于公有制经济的范畴。
但是,如果农民把自己承包的集体土地,再转包给他人,获得租金收入,那就属于按生产要素分配,而且是按生产要素分配中的土地要素参与分配。
二、法定继承的顺序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获得遗产继承权的主体,一般只需要按照流程办理遗产过户手续,就可以免费获得收益额。但是按劳分配是需要民事主体个人从事劳动活动,并根据其付出的多少,来确定其最终受益的一种生产方式。两者是存在很大差异的。
拓展延伸
遗产继承和按劳分配是两个不同但相关的概念。遗产继承是指在一个人去世后,其财产或遗产由其亲属或法定继承人继承。而按劳分配则是指按照一个人所付出的劳动或贡献来分配收入或财富。
在遗产继承中,通常会涉及到遗产税的问题。遗产税是指对于遗产继承人所得到的财产,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税款。这个税款的比例通常与遗产的价值成正比。
而按劳分配则主要涉及到收入分配的问题。在某些国家或地区,会制定法律来规定一个人所需要缴纳的税款或社会福利费用,这些费用与一个人的收入成正比。
遗产继承和按劳分配虽然看似并不相关,但它们都涉及到财产或收入的分配问题。在遗产继承中,需要考虑到遗产税的影响;而在按劳分配中,则需要考虑到收入分配的公平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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