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条法律规定了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程序。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起上诉。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和公平。
法律分析
当然可以。通常情况下,二审法院会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作出改判:
1. 如果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没有问题,但适用的法律有误,或者量刑不当,二审法院应当作出改判;
2. 如果原审判决的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二审法院可以在查清事实后作出改判,或者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结语
在审理民事案件时,二审法院有权力对原审判决进行改判。但需注意,二审法院只有在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没有问题,但适用的法律有误,或者量刑不当的情况下,才能作出改判。如果原审判决的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二审法院可以在查清事实后作出改判,或者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中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或者不服裁定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二节 审理前的准备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