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有所调整,企业职工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费基数均有上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也有所变化。
法律分析
浙江社保缴费基数
1、企业职工五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从原来的2419元调整为2586元,上限从原来的12093元调整为12929元。
2、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五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038元,上限为11128元。
3、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为统一基数4031元;
4、失业保险、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为统一基数2419元;
5、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范围为2419至12093元。
浙江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4%,职工个人缴纳8%;
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6%—15%,职工个人缴纳2%;
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1.5%,职工个人缴纳0.5%;
4、工伤保险:单位缴纳0.6%,职工个人不缴费;
5、生育保险:单位缴纳1.2%,职工个人不缴费;
6、住房公积金:目前杭州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个人各12%。
拓展延伸
浙江省2023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公布
2023年,浙江省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公布。根据方案,浙江省养老金基数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进行适度调整。此次调整旨在确保养老金的实际购买力,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根据方案规定,养老金基数将根据相关指标进行测算和调整,以确保养老金能够与经济的发展保持相对稳定的增长。同时,方案还明确了养老金发放的时间和方式,以便老年人能够及时领取到应得的养老金待遇。这一调整方案的公布,将为浙江省的老年人提供更加可靠和稳定的养老保障。
结语
浙江社保缴费调整方案已经出台,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缴费基数有所调整。同时,社保缴费比例也有所变化,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此外,浙江省还公布了2023年养老金调整方案,旨在确保养老金的实际购买力,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这一调整方案将为浙江省的老年人提供更加可靠和稳定的养老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