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智榕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担保人如何减轻责任负担?

担保人如何减轻责任负担?

来源:智榕旅游

担保人免责情形:1.担保合同无效;2.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或欺诈、胁迫保证人;3.主合同内容变更未得到保证人同意;4.保证合同未成立;5.债务人未经保证人同意转让债务;6.超过保证期限;7.债务或担保超过诉讼时效。

法律分析

担保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不承担责任:

一、担保合同无效的,保证人会部分免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三、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四、保证责任因保证合同未成立而免除。

五、保证责任因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而免除。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六、因超过保证期限而免责。

七、债务或担保超过诉讼时效,担保人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拓展延伸

担保人责任免除的有效方式

担保人想要有效地免除责任,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首先,担保人可以与债务人签订明确的担保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免除责任的条件和限制。其次,担保人可以要求债权人提供充分的担保物或抵押品,以减轻自身的风险。此外,担保人还可以选择购买担保责任保险,以在出现风险时得到相应的保障。此外,担保人应确保自身具备充分的资金实力和信用,以提高债权人对其信任度。最后,担保人在履行担保责任之前应充分了解债务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通过采取这些有效方式,担保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自身的责任承担。

结语

担保人免责情形多种多样,包括担保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欺诈胁迫等。此外,主合同内容变更、保证合同未成立、超过保证期限等也可免除责任。为有效免除责任,担保人可与债务人明确担保合同条款、要求提供担保物或抵押品、购买担保责任保险、提高信用度,并了解债务人信用状况。采取这些方式,担保人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责任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询问前责令当事人签署保证书并宣读保证书的内容。

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据实陈述,绝无隐瞒、歪曲、增减,如有虚假陈述应当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捺印。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宣读保证书的,由书记员宣读并进行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Copyright © 2019- zrrp.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