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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分割或者转让需要经过哪些审批程序?

来源:智榕旅游

法律分析:知识产权分割或转让需经过多个审批程序。首先需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许可,然后根据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还需向相关管理机构提交专项审批申请。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依法分割或部分转让专利权,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变更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许可使用商标的合同,应当向商标注册局备案。

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转让著作权应当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书面合同,并应当向著作权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4.《中华人民共和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转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国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5.《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转让软件著作权应当报计算机软件保护登记机构备案。

6.《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规定了外商投资产业的准入限制和管理措施。

因此,在进行知识产权分割或转让时,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向相关管理机构申请审批并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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