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1. 校内的一切设备与设施(攀登器、大型运动器械,宣传橱窗等)要定期检查记录,及时维修维护,做到固定牢固,运行安全可靠。幼儿园保健老师、总务主任分别定期检查各班级教室设施、设备以及校舍的使用状况,保障幼儿园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2. 消防设施的配置符合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置数量达标、布置合理、种类符合场所要求。消防器材管理责任到人,专人维护,气压充足,药剂有效,罐体无锈蚀,喷嘴无堵塞变形,不得随意挪用等。每周要检查消防设施,同时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改、维修和更换,切实达到减少和防止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规定在过道上配备应急照明灯。经常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可用。
3. 校舍避雷设施完好,发现损坏要及时修复,定期请有关部门做好检测。
4. 电脑、投影仪、录音机、放像机、电视机等电教办公器材,维护管理要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在做好防盗的同时,要做好使用维护记录,消除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5. 总务主任专管校舍的维护和安全管理,对校舍按规定要求进行普查和鉴定。发现隐患,及时向幼儿园分管领导汇报。
6. 办公室、班级电源电灯电器设备如出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总务处,争取最短时间内把问题排除。
7. 门窗开启灵活,不松动,不腐朽,配件无损坏。
8. 学校要在易发生危险的地方或设施前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事故发生。
9. 学校任何物品不得私自外借,如借出必须有园长和总务主任批准。
10. 办公室和班级无人及放学后应及时关好门窗,关好照明灯及电器。
11. 各办公室、专用房、班级等现有设备未经学校同意,不得随意搬动、更换,如有丢失,及时查明原因,上报总务处。
12. 工作调动人员,在离岗之前交清一切所使用备品。
13. 设备要摆放整洁,要做好防火、防鼠、防盗的安全工作。
14. 学校设施、设备一旦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学校总务部门并请专职人员检查维修。个人不得随意拆装维修,否则后果自负。
15. 学校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正常使用损坏不予追究,操作不当导致损坏的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赔偿。
篇二
第一章 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1 、对重点部位要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巡查内容要建档登记,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
2 、安全检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重点部位的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其他部位的检查每季度一次,年终进行全面检查。
3 、安全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记录上签名,并建立档案。
4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改正的及时改正,一时难以改正的,应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并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1 )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2 )安全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是否畅通。
3 )值班室、消防控制室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4 )体育教学设施、学校建筑、运动场地、供水用电设备、食品卫生、重大危险源等安全情况。
5 )安全责任人、主管人、安全员的工作情况。
6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二、值班巡逻制度
为确保幼儿园财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1 、实行学校值班巡逻制度,凡值班者,必须对学校教育、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2 、值班巡逻根据季节特点进行,加强对教学区的值班巡逻,对各要害部位加强防盗、防火巡逻。
3 、遇有节假日,由学校出面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巡逻,并对全校治安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
4 、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有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5 、在值班巡逻期间,能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按照实施办法予以表彰和奖励。
6 、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食堂食品卫生管理、疾病防控制度
1. 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幼儿园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求,园长作为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把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
2. 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学校领导要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报告制度,健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
3. 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指定专兼职教师做好每天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4. 广泛宣传,普及卫生知识。普及卫生知识,通过各种形式,做好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并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加强有关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培训,保证每周 20 分钟的健康教育,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 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的防范。教室、会议室、图书室、实验室、阅览室、微机室等人群较集中的公共场所,落实好以下防范措施:
( 1 )保持室内通风换气。
( 2 )课间要求师生到室外活动。
( 3 )学校应按规定定期消毒。
6. 发现疫情,及时处理。学生如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通知其家长带孩子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发现可疑症状的疑似病例,要立即按《应急预案》隔离、报告,协助医疗部门救治, 1 小时以内用电话、纸质报告同时上报。并跟踪随访接触者,划定专门的隔离区,做好消毒隔离工作,保护健康人群,避免交叉感染。
四 、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 “ 以防为主,防消结合 ” 的方针,按照 “ 谁主管谁负责 ” 的原则,切这搞好消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定期对师生教育,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开设学生消防知识管理课堂。 2 、建设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关人员将追究法律责任。 3 、加强用电管理,安装电器、布设电线要符合规定。定期检查电线、电器,不得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 4 、幼儿园的重要部位要配备齐全相应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5 、对易燃爆物品,剧毒品等危险物品要单独保管,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实行特殊管理。 6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项目,严格执行安全 “ 三同时 ” 制度。 7 、建立兼职义务消防队伍,定期进行安全训练演练。 8 、建立消防安全疏散、应急救援预案,并图示公告,送上级管理部门及属地消防部门和安监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章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进一步强化幼儿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幼儿园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 1 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二、 严格落实幼儿园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幼儿园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幼儿园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幼儿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幼儿按交通规则行走,并做好值班记录。
三、幼儿园要建立并落实幼儿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幼儿园道路巡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定岗、定人、定责任段,在距学校门口 50 米路段内实行学校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幼儿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四、幼儿园要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幼儿园全员管理,列入对幼儿、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实行一日一统计,一周一通报。
五、在幼儿园门口和幼儿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六、教职工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 “飚车 ” 、 “ 飞车 ” ;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七、幼儿园要加大对教职工、入园车辆的监督管理力度。监督幼儿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校园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八、园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幼儿园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教导处的安全教育。
九、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幼儿园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到人,实现幼儿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
十、幼儿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第三章 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危险品包括汽油、煤油、酒精液化石油气、氧气、电石、液氧、保险粉、盐酸、醋酸等物品。
二、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必须贯彻 “ 控制使用、重点管理、严格出(入)库 ” 方针,坚持 “ 分类存放,特殊管理 ” 原则。
三、危险物品的管理人员应熟悉并掌握所有存放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防护和使用等各方面基本知识。
四、存放与保管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执行 “ 四个不准 ” 的规定。
1 .性质相抵触的,不准存放在一起;
2 .互相能引起燃、爆的,不准存放在一起;
3 、非危险物品仓库,不准存放危险物品;
4 、露天不准存放。
五、仓库、区域的附近,应树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六、仓库、区域内严禁设置一切明火;严禁试验、分装、打包与其他任何可能引起燃、爆的不安全操作。
七、装卸危险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震动、撞击或磨擦;不得随意施压和倾倒;气瓶、油捅应保持直立,不得随意碰撞或滚动、搬动。
八、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自查,对性质不稳定或容易分解变质的危险物品,应定期测量化验,并作详细记录。
九、进、出库或使用后,必须对操作现场与周围环境作认真检查,对遗存或散落的危险物品及时清扫、处理。
十、液化石油气钢瓶应在通风,无易燃物和搬动方便的地点存放。
十一、使用液化石油气,必须严格做到 “ 六个不准 ” ;
1 .不准将钢瓶存放在露天;
2 .不准用铁器敲钢瓶或开启阀门;
3 .不准用明火、热水加温钢瓶;
4 、不准将钢瓶倒放或卧倒;
5 、不准乱倒残液或排放液化气;
6 、不准将液化气灶具与煤饼炉或柴灶放在同一室内使用。
十二、发现液化气灶具、橡皮管、减压阀等漏气时,应立即闭气阀,打开门窗,切断电源、通知管理人员检修、检修或自查时,禁止用火。
十三、液化石油气钢瓶应按期检查,凡逾期不检查,阀门不完好、外壳存有裂缝、严惩腐蚀或无标记(包括缺少染色标记)的钢瓶,一律不得充气。
十四、凡违反本制度各项规定,一经查处,对直接责任人将予以处罚,情节严惩或对学校与师生造就较大经济损失的,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经济损失,并可给予行政处分,或追求刑事责任。
十五、本制度由有关部门直接组织实施,总务处实行督促、检查。
第四章 大型活动申报制度
为保障教学和活动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活动秩序,依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 、以班级为单位组织的幼儿外出活动,在本区范围内的报乡中心学校批准,超出区范围的报县教育局教育科批准。
2 、以幼儿园为单位组织的学生外出活动,在本区范围内的报乡中心学校批准,超出区范围的报县教育局教育科批准。
3 、幼儿园组织的外出活动,一律报县教育局教育科批准。
4 、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组织的面向学校师生的大型活动,学校一律不予组织参加。
5 、凡未经学校批准,各班级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造成伤亡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
8 、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及体育运动管理制度
第五章 活动场地设施器材及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要对教室 , 运动场地 , 体育教学设施器材 , 教学场地和公共场地的桌椅 , 门窗 , 护栏 , 宣传橱窗 , 照明设施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 尤其是汛期要对教室 , 宿舍及其他建筑进行日巡视 , 周检查 , 及时发现隐患 , 严防发生事故。
二、体育器械 , 设备要牢固安全。
三、体育运动教学危险的运动场地和器械要有警示标志 , 比赛必须向学生进行运动安全常识教育 , 告知具有哪些体质和疾病的学生不能参加运动 . 有特异体质或疾病的学生 , 教师视其身体状况可拒绝参加体育运动。
第六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的法律、法规,使大家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安全领导小组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和业务学习,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能力。
二、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安全知识教育,要求培训教育面达到 100% 。
三、对全体教职工集中教育每月不得少于 2 个小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安全工作任务。
四、凡未参加各种学习教育的,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其进行补训,同时对未参加培训的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按制度处理 。
第七章 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为创建平安校园 , 强化幼儿安全工作管理 , 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 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1 、加强对功能室、财务室等学校重点部位安全设施的设置 , 充分利用好校园的安全防盗系统。
2 、加强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 , 配备防火设备。图书室、舞蹈室等重点部位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 , 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3 、幼儿园重点要害部位严禁烟火和使用明火 , 电灯必须有保险装置,进出重点要害部位 ,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入内。
4 、幼儿园要经常对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电器线路敷设是否健全等进行定期检查。
5 、幼儿园警卫人员夜间不间断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巡查 , 同时每天有数名专职教师在校内昼夜值班。同时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第八章 安全工作自查和 隐患整改反馈制度
1 、幼儿园安全保卫部门组织人员,在坚持做好日巡查的基础上,定期或不定期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安全大检查,并将结果通报全园,认真剖析安全工作情况。
2 、在自查过程中,认真排查,找死角,堵漏洞,查出的隐及时采取施进行整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监控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3 、对检查出的隐患要书面报告幼儿园领导,要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责任人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隐患。幼儿园领导要认真重视安全隐患并积极整改。
4 、隐患整改完毕,要进行检查验收,保证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5 、做到一隐患、一通知单、一整改(监控)反馈,进行台帐式动态管理。
第九章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由保卫部门负责。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
(二)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
(三)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四)各种安全制度。
(五)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
(六)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情况。
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
(二)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三)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五)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
(六)奖惩情况记录。
(七)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第十章 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幼儿园安全工作按逐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奖惩,园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时,奖惩办法如下。
1 、教师组织活动过程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由任课老师直接负责,视后果情况,分以下几种处罚:扣除当年目标奖,当年考核奖不及格,行政处分,开除,移送司法机关。主管领导、分管领导、部门责任人视后果同时进行相应处罚。
2 、幼儿活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由带班老师负直接责任,视后果作出适当处罚,可比《办法 1 》适当减轻。主管领导、分管领导、部门责任人视后果同时处罚。
3 、教师体罚与变相体罚幼儿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分以下几种处罚:扣除当月目标奖,扣除半年目标奖,通报批评,大会检查;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况分以下几种处罚:扣除全年奖金,行政处分,开除,移送司法机关。
4 、凡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教师不得参加当年的一切评优工作。
篇三
一、建立健全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台帐和档案
对于在用的安全设施、设备应建立台帐和档案,其内容包括安全设施设备的主要性能参数、投用时间和地点、历次检修记录、检测记录和设备更新情况等。
二、定期检查安全设施设备
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对于安全设施设备要定期检查,安全科应每月检查一次,车间每周检查一次,班组每班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并做好维护和检修记录。
三、 安全设施、设备问题的处理原则和程序
存在的安全设施、设备问题应根据“三定一不推”原则限期处理。发现安全设施设备问题应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做记录,同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 、强检(定检)设施、设备的检测维护要求
强检、密不可分的设施、设备,应按要求定期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对于其中的不合格项目,要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要定期对强检、定检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证其性能安全合格,达到安全使用的目的。
五、重点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重点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检查应由专人负责,建立完善专门的安全检查和运行维护台帐。对于重点安全设施、设备要缩短检查周期,检查记录要详尽详实。重点安全设施、设备问题应优先予以处理。
六 、安全设施、设备的报废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报废或更换:
1 、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和零部件磨损严重,设备效能达不到安全要求;
2 、意外灾害和重大事故而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3 、国家明令淘汰的或由于技改等原因淘汰的;
4 、维修后经检测达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等
安全设施、设备更换、维修、报废或停用,应及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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