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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M-FS-Ac-16001 肉和肉制品

来源:智榕旅游

AMAMFSAc16001  肉  肉制品  样品的制备

 

AM-AM-FS-Ac-16001

 

肉和肉制品

 

1.试验过程

    为了防止在样品制备及后续处理过程中损失水分,切勿使用小量样品。绞碎的样品应保存在不透气和水带盖的玻璃容器或类似的容器中。制备分析用样品如下:

    (a)新鲜肉,干肉,咸肉,冻肉等——尽可能剔除骨头,迅速从网眼不超过3mm的绞肉机中通过3次,每次绞碎后充分混匀,最后立即进行各项测定,如不能立即测定,应冷藏以防止分解。

    另一种制备样品时用一种绞肉刀。在每次制备样品之前,将所有切碎的部分冷冻。

    (b)罐装肉——使罐头内容物,按上述 (a)全部通过食品切碎机或绞肉机。

    (c)香肠——从肠衣中取出,按上述 (a)通过切碎机或绞肉机。

样品(a)(b)(c)的干燥部分,不需要立即分析时,或在60℃以下减压干燥,或加酒精在蒸汽浴上蒸发2—3次。用石油醚(沸点低于60℃)从干制品中提取脂肪,放置使石油醚自动挥发,最后在蒸气浴上短时间加热以驱除残留的石油醚,切勿使样品或提取的脂肪加热超过必须的时间,以免分散。提取的脂肪放在冷处备用,在酸败前必须检查完毕。

2.来源

AOAC 官方方法 983.18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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