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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企业并购简析及对我国企业并购的政策建议

来源:智榕旅游

美国企业并购简析及对我国企业并购的政策建议

中央电大财经部 王秀萍

 

20041105日)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 潘建亭

1.美国企业并购的主要特点

  迄今为止,美国历史上曾发生过五次企业兼并浪潮,第一次发生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18951904年);第二次发生在20世纪20年代(19151930年);第三次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19601970年);20世纪7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19751992年)为第四次。这四次兼并浪潮都出现在经济周期的复兴阶段,其主要目的是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美国的第五次企业并购潮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

  (1)时代特色。美国前四次企业兼并浪潮均发生在由萧条转向复苏时期,通过企业间的兼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同时加速了企业发展。前四次兼并浪潮均受着企业现实生存和短期行为的影响。近几年出现的企业并购浪潮,是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步伐不断加快的过程中掀起的,是企业为适应全球经济格局和产业结构急剧变化而实施的一次战略行动,其目的主要是优势互补、集聚资金、扩大规模、降低成本、提高市场占有率、培育企业核心能力、增强企业全面竞争力、防范发展风险、追求最大利润,目的是寻求在21世纪的长远发展。

  (2)并购案件多、金额大。仅1997年,美国企业的并购案件达9400件,占世界并购案件总数的44.8%,并购额达8230亿美元,比1995年增长585%;1998年,美国并购总额约达15万亿美元,比上年猛增82%,约占全球企业并购总额的625%。据统计,199710亿美元以上的并购发生了156起,至1998年后,100亿美元以上的并购也屡见不鲜。

  (3)信息产业占先。1996年,美国兼并与合并的企业总数中的22%是信息技术企业;1997年,全球科技企业兼并案近4040起,其中由美国公司兼并的占20%。1998年,信息产业掀起了空前的并购高潮。1999年。信息产业的并购仍保持强劲势头。

  (4)与世界经济全球化相适应,跨国并购活跃,且多为强强联合。1997年,全球企业跨国并购案涉及的金额近3410亿美元,其中美国公司用在跨国并购上的金额达800亿美元。跨国并购主要发生在欧美发达国家之间。这些跨国并购都是为了增强竞争力,大多属于强强联合。

  (5)跨界并购。美国政府为适应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化,早在里根政府时期就对原来严加控制的一些行业放松管制,如电信、民航、铁路、军工等特殊行业,为其他行业的企业进入这些行业创造了条件,并购案件相应增多。1998年的银行界合并,突破了美国30年代大萧条以来对商业银行不得兼营保险服务和证券投资业务的禁令,美国国会和金融监管当局对这类突破性兼并采取了默许的态度。19991112日克林顿总统签署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以法律形式允许金融业跨界经营。可以预言,这项法案将导致美国金融业出现新的并购浪潮。

2.美国企业并购的法律环境和并购程序

  美国企业并购的法律环境

  美国企业并购的法律环境可以概括为:一个总原则、三项基本法和适当限制。

  一个总原则就是自由的市场交易原则。在美国,企业是否有并购需要以及并购对象的选择与并购行为的实施,完全是企业根据市场需要,为谋取竞争优势和利益最大化而采取的市场行为。企业并购是一种自由的市场交易活动,由买卖双方通过自由谈判的公正交易达成,原则上政府对企业并购不加干预。

  三项基本法律:在并购活动中,企业应遵守的最基本的法律是《公司法》、《合同法》以及《债权债务关系法》等,这些法律为企业并购提供了基本规则。

  适当限制:自由的市场交易原则并不意味着企业并购是完全自由放任的,政府也通过法律对某些并购作适当的限制。这些限制包括,一是对政府管制的行业,企业并购要经政府审批;二是对上市公司由于涉及到股票市场和公众投资者利益,规定其向汇券交易委员会(SEC)报告,并履行规定的信息(详细收购条件、资金来源、收购后计划等)披露义务;三是政府对大的企业并购要实施反垄断审查,确保企业并购活动不妨碍自由、公平的竞争;四是对外国企业并购美国国防军工企业的,要经政府审批。政府的法律形式的适当限制,旨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平竞争以及国家安全等。

  美国企业并购的一般程序

  (1)接触和谈判。大多数企业并购开始接触和谈判是秘密进行的,目的在于防止对公司雇员、客户、银行带来不利影响,避免公司股票在股市上波动,也有利于双方敞开谈判。但要在签订并购意向书或达成实质性条款时,或者遵照法律规定在向SEC报告时公开。

  (2)签订保密协议。双方在谈判时先签订保密协议,具体规定哪些信息应当公开;什么人才能知悉这类信息;如何对待和处理这些信息(事后归还或销毁)等。签订保密协议后,一旦违反则应赔偿损失或受到处罚。

  (3)签订并购意向书。谈判到一定阶段,就制作意向书。这种意向书分为有约束力的和无约束力的两种。主要内容包括:收购价格的数额或计算公式;收购对象的资产范围;收购时间进度安排;关键问题陈述和保证;特别条款(如需经政府批准的项目等)。

  (4)履行应当的谨慎义务。从签订保密协议到订立正式协议之前,有一个十分重要的程序,称为履行应当的谨慎义务的步骤,即出售方有义务对出售企业或资产的关键问题和全面情况作陈述和保证;收购方有权对企业及有关资料文件进行检查,以保证并购顺利进行。

  (5)签订并购协议。并购协议是整个过程最重要、最关键的文件,要全面、准确反映谈判内容和双方意图,协议一般由律师起草和制作。主要内容为:并购价格和支付方式;交易完成的条件(包括具备法律要求的有关方面意见)和时间;规定交易完成前风险承担,保证交易顺利完成;规定交易完成后有关义务和责任。

  (6)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审查(或批准)。依有关法律规定,并购方将有关文件和资料报州政府以及联邦司法部、联邦贸易委员会、证券交易委员会等部门备案审查或批准。

  (7)一体化整合。并购协议生效后,收购方按事先确立的目标进行整合,从资产、组织结构、企业文化、管理体制到业务流程、销售网络等各个方面按并购目标进行一体化整合。

3.美国企业并购浪潮的负面影响

  (1)成功率不高,难达预期效果。根据凯尼公司的调查,在以往的合并中,约有70%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约有50%合并后利润下降。在1997年麦肯锡公司的一项研究发现,在过去10年内,通过以强食弱的方式接受被收购的企业后,80%的公司未能收回投资成本。

  (2)企业文化及理念的冲突,管理模式的互不兼容、业务系统及流程的不协调,往往使企业陷入剪不断、理还乱的尴尬境地。

  (3)裁减人员所造成的失业率增加和社会的不稳定。尽管美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十分完善,经济快速发展创造的就业机会增多,不会引起大的社会震荡,但就企业来讲,很多员工认为,一个并购重组案件的完成就是一场裁员灾难的降临。

  (4)进一步增强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力,从而使得发展中国家在现行世界经济体系中的从属地位更加突出。

  (5)横向并购加上跨国并购,有可能导致国际垄断,从而损害公众和国家的利益。

4.对我国企业并购的政策建议

  (1)明确并购行为主体和性质。并购根本实质是企业间企业的买卖行为,其行为主体是企业,政府在企业并购活动中发挥作用是必要的,但越俎代庖是有害无益的。企业的并购行为应是企业符合发展战略,遵循客观经济规律,为适应市场变化、增强竞争优势而通过市场来形成和最终实现的市场行为。背离这一本质的行政手段的勉强撮合都是难以奏效的。

  (2)政府要调整企业并购的宏观导向。一是并购目的导向。以往我国最多的兼并是以企业解困为主要目的,因此政府干预相应较多,其形式主要是强帮弱,这种兼并成本过高且成功率也较低,要倡导的企业并购应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结构调整为主要目的,以适应我国加入WTO后面对的世界经济格局和市场竞争态势,实现企业发展战略为目的。二是产业政策导向。国家要制定针对不同产业特点的企业并购导向政策,以鼓励那些适宜或急需培育大企业集团的产业内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实施并购;限制那些不适宜或可能出现垄断产业内企业间并购行为。三是扶持强强联合。政府应扶持的并购应是企业间的强强联合,以通过壮大企业实力、增强企业竞争优势,来达到增强国力、适应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最终目的。

  (3)政府要创造外部环境。一是要制定企业并购配套服务的人财物流动政策,以打破现有的人事管理、财税体制、资产经营上的障碍。二是研究向内、外资企业出售国有企业的政策办法。三是政府在正确处理政企关系的同时,妥善处理政政关系,因为企业并购会涉及到不同级政府的关系,这种关系协调与否也是企业并购成败关键。四是法律环境,要尽快出台《企业兼并条例》,制定完善其他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以便企业并购依法规范进行。五是扩大融资渠道,使存量资产的调整得到增量的注入。政府要研究银行信贷支持和靠非银行融资渠道解决存量调整的增量注入问题,真正做到与三改一加强同步配套,使企业并购充分发挥作用。

  (4)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在企业并购过程中,中介机构的作用应是自始至终的。管理咨询公司、金融顾问公司、投资银行、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多种中介机构可在企业并购中发挥多方面的作用。在发达国家,中介机构是经济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而在我国,由于正处于市场经济的初期,中介机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亟待政府培育和规范。

  (5)重视人员分流安置。企业并购的实施必然伴随着人员的分流,若处理不当则易影响社会的安定,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健全的今天,这个问题尤为突出和重要。在这方面,政府除引导职工转变观念和尽快形成一个完善的再就业培训体系外,还要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的发展,发挥它们在吸纳分流人员的作用,同时也要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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