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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如何确定违约损害赔偿金额

来源:智榕旅游

本文介绍了在经济合同中一方未能履行义务的表现和相应的赔偿计算标准。具体来说,卖方未能履行义务时,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而买方拒绝接受货物时,损失额的计算则应按合同价格与违约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另外,无正当理由不适当履行赔偿计算标准也应被提及,其中包括卖方交付时的货物有瑕疵和卖方迟延履行。

法律分析

在经济合同中,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通常表现为两种情况:

1.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

2、买方拒绝接受货物。依客观计算方法,应按合同价格与违约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卖方遭受的损失。

二、买卖合同违约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一种是卖方不履行。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这一标准仅适用于合同标的物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二是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三是在计算损失额时,还应考虑各种受害人应节省的费用和应减轻的损失;四是假如买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将该批货物转卖于他人,并且在该合同签订以后与他人订了转售合同,那么,可以根据转售价与合同之间的差额来计算损失。

另一种是买方拒绝接受货物。依客观计算方法,应按合同价格与违约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卖方遭受的损失,这一点与卖方不交货的计算方法相同。当然,如果货物价格在不断下跌,一般没有可得利益的损失,就不能以价格来计算损失额。

三、无正当理由不适当履行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种是卖方交付时的货物有瑕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标的物能够修理,那么损失赔偿额原则上应按照修理该标的物所需要的合理的修理费来确定。所谓合理,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修理该有瑕疵的货物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即使修理结果并不能达到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违约方也应当支付已经花费的修理费。值得注意的是,在修理期间,因标的物不能使用所造成的损失,也应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另一种是卖方迟延履行。在卖方迟延交付货物的情况下,如果买方收到了货物,要根据货物应该交付时的市场价格与实际交付的市场价的差额来计算。因为在迟延履行情况下,买方的实际损失是从履行期到实际交付货物期间所遭受的损失。值得注意的是:假如在迟延履行期间,货物价格不断波动,在某一时间达到高峰,既高于合同价又高于履行时的价格,买方如能证明这一点,就可以以这一最高价格为基点计算损失额。

结语

在经济合同中,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通常表现为两种情况:卖方未能履行或买方拒绝接受货物。买卖合同违约赔偿的标准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卖方不履行,应按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还应注意一些问题;另一种是买方拒绝接受货物,应按合同价格与违约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卖方遭受的损失。无正当理由不适当履行赔偿计算标准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卖方交付时的货物有瑕疵,应按修理该标的物所需要的合理的修理费来确定,另一种是卖方迟延履行,应按货物应该交付时的市场价格与实际交付的市场价的差额来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五十一条 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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