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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城临街门面出租合同

来源:智榕旅游

美食城临街门面出租合同

出租方: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完全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以下合同:

一、租赁地址:

二、租赁期限:自公历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租赁费用:两间第一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整,以后随行可调整。

四、交款方式:按年交,每年一次性交清当年的租赁费。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协议:

1、租赁期乙方应交甲方押金元,抵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后,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如数退还乙方。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门市玻璃门、卷闸门,上下水管道,壁挂炉,如有损坏,乙方将维修如初,如不维修如初押金打死。

2、租赁期间,水、电、地暖、闭路、电话、网费等由乙方交费。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如乙方中途有事需给其他人倒出,应得到甲方同意。

4、乙方在租赁期间,根据租赁经营需要对房屋、门面装潢,应征得甲方同意,费用自理,租赁期满无偿归甲方所有。

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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