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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用设施及房屋本体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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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用设施及房屋本体作业指导书

物业公用设施及房屋本体作业指导书

(七)1.目的保证房屋本体,公共设施的完好。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管理处的公共设施以及房屋本体的公共部分。

3. 定义公用设施:除公用设备以外的物业相关配套设施,包括房屋本体的公共部分、护栏、围墙、沟渠、池、井、盖、道路、室外各类照明及支持物、外墙、室外休闲设施、水景设施、儿童娱乐设施、楼梯扶手、防火门、车场停车设施、交通道路提示设施、岗亭、车库等。

房屋本体的公共部分:房屋本体的共用部位是指物业结构相连或具有共用性质的部位、设施和设备,包括:房屋本体的承重结构部位(基础、屋盖、梁、柱、墙体等)、抗震结构(构造柱、梁、墙等)、外墙面、楼梯间、公共通道、门厅、屋面、本体共用排烟道(管)、本体上下水主管道等。

4. 职责部门/岗位工作职责管理处经理进行不定期检查督导。

管理处工程负责人负责计划性维修及日常工作的监督指导。

工程部人员负责设施的日常巡视检查和例行维护维修。

5.方法及过程控制

5.1每年年底应编制下一年度《公共设施、房屋本体年度检修计划》,明确项目及工程预算、计划完成时间等,经管理处负责人审批后,并上报品质管理部备案。

5.2公共设施及房屋本体责任人每月巡视小区红线内房屋本体一次;

公共设施及外墙有大理石或瓷砖部位,要求每周巡查;

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解除安全隐患,并认真记录填写《设备设施巡视记录表》。

5.3公共设施及房屋本体责任人巡视中发现的问题上报管理处工程负责人,由管理处工程负责人依据发现问题做出维护修缮工作安排。

特殊或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经理,并以书面形式知会公司品质管理部,确定维修方案、施工方式后,由管理处组织实施。

5.4对公共设施及房屋本体在保修期内的问题,由管理处工程负责人协调施工单位维修;

对于超出保修期的,管理处合理安排自修或委托他方维修,并在《设备设施保养检修记录表》中做好记录。

5.5 露台、屋顶、阳台、外墙、窗台、窗口、卫生间防水,渗水,漏水在保修期内的,及时通知地产公司维修中心及时处理解决,物业管理处协助监督与跟踪。

保修期以外的需联系专业防水补漏公司查明原因后处理解决,并做好与客户的协调工作。

5.6 电梯间,楼梯间,公共走道的墙面、台阶等设施应当至少每三至五年修缮粉刷一次,房屋的天面和外墙应至少每十年修缮粉刷一次。

所需费用的支付依照《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基金使用程序》执行。

5.7沟井渠道,侧石,公园椅,旗杆,大型路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油漆翻新,或彻底清洁。

木铁围栏,围墙及护栏至少每三至五年油漆翻新一次。

5.8 防火通道的楼梯扶手、护栏、闭门器,防火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整修发现的问题,填写《设备设施保养检修记录表》。

防火通道的楼梯扶手、护栏、防火门,每三年至少粉刷一次。

强电井,弱电井每半年进行一次整修及清理。

5.9业主装修过程中,公用设施及房屋本体的管理依照《装修管理控制程序》执行。

6. 相关文件TJWY

7.2.1 -K01《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基金使用程序》TJWY

8.2.3 -G01《装修管理控制程序》TJWY7.

5.1-G0

1 《公用设备设施管理控制程序》7.质量记录TJWY7.

5.1-G01-F

1 《设备设施巡视记录表》TJWY7.

5.1-G01-F 2 《设备设施保养检修记录表》TJWY7.

5.1-G01-F6《公共设施、房屋本体年度检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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