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客户回函作业指导书编号:编 制审 核批准人生效日期年 版号共 页1目的:保证给客户的回函过程受控。
2适用范围:就客户的重点报事(一般是投诉类),以开发商名义给客户的回函。
3管理内容:3.1 责任人:营销部客户中心3.2原则:合法、合理,有沟通和保留过程记录证明材料的作用3.3审核人:物业部项目管理处主任和物业部经理(若与物业有关),客户中心主管,报事相关部门的经理,律师(若与法律问题有关)。
3. 4审批人:营销部经理3.5完成通知人:营销副总,总经理3.6发函形式:一般采用挂号信等可查询的形式(信件在发出3天后与客户电话联系确认),特殊情况下包括网上回函。
3. 7营销部客户中心与物业部的合作关系
3.7.1 均为直接办理岗位,其中属于工程维修情况的,交房后一般由物业部经办。
3.7.2 属于物业部直接办理的,回函均发给营销部客户中心(个别回函,例如处理原则既定、耗时特长、反复交流同样内容的,物业部摘取主要部分通知客户中心)
3.7.3 属于销部客户中心直接办理的,如果与物业部有关,回函均发给物业部。
3. 8 归挡:营销部客户中心负责存档(包括委托物业存档的形式)
4、相关记录
4.1给客户的回函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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