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业保安部处罚细则目的在于严明纪律教育违规者的其他队员,加强管理,严格制度。
巩固和提高保安队伍的整齐完成任务能力
(一)处罚原则
1、依据事实,处罚恰当2、惩前毖后,教育他人3、人人平等,公道公开
(二)处罚项目
1、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3、记过
4、开除处罚项目以口头警告为最低,开除最高。
(三)处罚的条件
一、对违反公司制度,保安部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口头警告:
1、保安人员在值班时看小说、玩游戏机、听收录机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2、在值班岗位上睡觉;
执勤时,着装不整,佩戴不齐;3、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者;
4、不按规定进行执勤登记和交登记;
5、迟到、早退5分钟至15分钟,逾假不归者;
6、私配衣柜钥匙或私自改装其它锁的;
7、下班后,无特殊原因仍在本物业范围内逗留的;
8、没有佩戴员工证的;
9、未经同意,穿着制服外出的;
10、更衣柜内存储食物或私自调换更衣柜的;
给予口头警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书面警告:
1、擅离职守、脱岗;
酒后执勤;2、未按时交;3、未经批准,私自替人值班;
4、无故不参加学习、工作、训练、执勤者;
5、挑拨同事关系,造成打架等事故者;
6、未经许可,擅自截留、撕毁管理处安排传阅的各项有关规定、通知、公告的;
7、不服从分配,顶撞、辱骂领导者。
8、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不听从宿舍管理人员管理的。
9、无特殊情况未经允许私入业户房内、仓库、办公室等。
10、迟到、早退15至30分钟,未请假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警告:
1、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消极怠工,包庇违反规定者;2、当值时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完成下达的任务者;3、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造成责任事故或经济损失者;
4、工作失职,造成损失、损坏或遗失公物者,并照价赔偿。
5、扣留物品不上交、不登记,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6、外借、损坏、丢失保安器械和执勤设施的;
并照价赔偿。
7、不按程序及操作规程办事,私自处理造成影响者
8、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漏公司秘密;
未造成损失的。
9、不请假、连续旷工两天者。
10、违反
(二)款之
1、
4、
6、8情节较重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开除处理:
1、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发生案件和事故;
遇有紧急情况,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2、法制观念淡薄,聚众、嫖娼、者;3、利用职权,打击报复给自己提出批评或者向上级反映问题、提出控告(申诉)的队员。
4、利用职权,侵占队员利益或者公司财物;
5、挪用、隐瞒、私分公物者。
扣除当月工资,达到法律规定的依法交送司法机关。
;
6、招摇、编造是非者;
煽动其他队员或搞小团体威胁他人者,造成法律责任的,依法交司法机关处理
7、;
监守自盗、敲诈勒索、无理伤人、见危不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害者,立即辞退、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8、对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者。
9、无论何种原因,与业户、公司员工打架者。
10、违反上述
(三)款
1、3、
6、
7、8情节严重者。
(四)处分的执行1.队员必须在发出的警告书上签名,如拒绝签名,以证人证言为据记录在案;
或两个以上证人证明,该警告书将视作生效。
2. 三次"口头警告"等于一次"书面警告",但一个月内连续两次"口头警告"同样视作一次"书面警告"的效力。
三次"书面警告"等于一次"记过",但一个月内连续两次"书面警告"同样视作一次"记过"3.每签一次"口头警告"当月在其工资中扣30元,签一次"书面警告",当月在其工资中扣50元,当月签署第三次"书面警告",队员将被立即解雇。
每签一次"记过",当月在其工资中扣100元,"记过"达三次,队员将解雇。
4. 员工有上诉权利,如果员工对处分或处理意见不服时,可经部门主管向上级管理机构上诉。
(五)处分的权限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由领班执行;
书面警告,记过由主管执行;
开除由公司人事部执行。
(六)控告与申诉为发挥监督作用,保护队员的权益维护公司、保安部的制度。
队员有控告、申诉的权利。
1、队员对违规违纪者有权提出控告,认为给自己的处罚不当有权提出申诉。
控告和申诉应当忠于事实。
申诉之前要执行处罚决定。
2、控告和申诉可以按级或越级提出,但应以书面的形式提出。
3、如属诬告、陷害者,从重处罚。
(七)本规定如与公司《员工守则》有冲突的,以处罚准确的一方为主要。
如因队员自身过错(违反纪律,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原因等)造成人生伤害,财产损失等由队员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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