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保卫工作的检验标准:巡罗保安――巡罗保安检验标准
(一) 仪额表
1、 按规定着装,佩戴齐全;
2、 精神饱满,姿态良好;
3、 举止文明,大方;
4、 不袖手,背手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勾肩搭背。
(二) 工作要求
1、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 能熟练掌握物业管理范围的基本情况,包括业主(住户)的基本情况,楼宇结构,防盗消防设备,主要通道的具体位置,发电机房,配电记,水泵房,消防中心等重点位置的防范等;
3、 善于发现,分析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有较强分析,判断,处理问题的能力;
4、 熟悉车场的基本情况;
5、 能园满完成规定的检查内容。
(三) 服务态度及要求
1、 微笑服务;
2、 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地为住户服务。
3、 说话和气,礼貌等人;
4、 不发生起争吵、打斗事件。
5、 按时巡逻,按时到指定地点签到;
6、 不出现业主(住户)家被盗抢事件;
7、 车场内车辆完好无损,不出现一起交通事故,不丢一辆车;
8、 接到住报警不超过两分钟赶到现场并报告;
9、 处理各种违章,文明礼貌,及时有效,机动灵活,不失原则;
10、 及时发现各种事故隐患,不因失职而出现一次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