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方法不包括“公开盗窃”。
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
1、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盗窃罪的行为方式包括:
1、盗窃数额较大;
2、多次盗窃;
3、入户盗窃;
4、携带凶器盗窃;
5、扒窃。
偷盗的认定标准: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国家、集体或者个人的财物;
2、客观要件:行为人具有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实施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将财物转移为自己所有;
3、主体要件:已满十六周岁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以构成;
4、主观要件:行为人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科罚款。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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