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有四种,分别是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bai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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