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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大学生创业开公司需要什么条件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智榕旅游

本文介绍了大学生创业开设公司所需的条件和优惠政策,包括年满18周岁即可注册,以及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免征个人所得税两年等优惠政策。此外,还介绍了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包括利率可以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利率下浮20%,某些地区政府还对此贴息,以及申请贷款的途径和注意事项。

法律分析

大学生创业开设公司所需的条件非常简单,只需年满18周岁即可注册。

二、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

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2、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一般来说,大学生创业贷款的利率可以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利率下浮20%,某些地区政府还对此贴息。创业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

三、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

大学生申请创业贷款的途径主要有三: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贴息贷款和利用新的技术成果或知识产权、专利权进行担保贷款。但是因为银行在对个人申请贷款方面的审核非常严格,特别是注重申请贷款人的偿还能力,而大学生刚刚开始创业,在银行的贷款审核部门看来几乎不具备偿还能力,所以很难得到所需的贷款,建议大学生最好不要用第一种方式申请贷款。银行提供贷款一般需要质押、抵押和担保三种条件。如果你的父母或亲戚有一份较好的工作,有稳定的收入,将是绝好的信贷资源。

拓展延伸

大学生创业法律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 合法的大学生:大学生需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完成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

2. 知识产权:在创业过程中,大学生需要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如专利、著作权等。这有助于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

3. 税收政策:了解并遵守国家关于大学生创业的税收政策,可以减轻创业者的经济压力。

4. 贷款及资金支持:大学生创业者可以关注国家及学校提供的贷款及资金支持政策,申请相关贷款并按照相关规定使用。

5. 创业培训及资金援助:参加创业培训和获得资金援助,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的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

6. 法律咨询:在创业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寻求专业法律咨询和合规指导,有助于避免法律风险。

7. 知识产权保护:在创业初期,可能需要考虑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以避免在后续发展中出现纠纷。

8. 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障:与用人单位签订合法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保障自己权益的重要措施。

以上是大学生创业法律条件的一些重要方面,大学生在创业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尽量满足所有条件,以降低创业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

结语

创业是许多大学生的首选,但创业之路并非一帆风顺。大学生创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如年满18周岁即可注册公司,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此外,大学毕业生新办企业或经营单位,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对于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银行一般需要质押、抵押和担保三种条件。因此,大学生在创业前应了解相关优惠政策,并充分利用自己的资源,提高自身贷款申请的成功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二章 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十九条 企业由于下列原因之一终止:

(一)违反法律、法规被责令撤销。

(二)政府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解散。

(三)依法被宣告破产。

(四)其他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七章 国有资产监督 第六十七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或者通过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由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维护出资人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章 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拟任命或者建议任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任命或者建议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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