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流程如下:
1、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申请;
2、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
3、法院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比较具体的信息、原告的诉讼请求、诉讼理由、事实依据和相关证据等;
2、原告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与对方当事人已经领取的结婚证件;
4、对方的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