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务人享有别的债权但是又怠于实现他自己的债权,而给他的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代位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行使追偿权有以下几个要件:
1、债务人享有别的债权
2、债务人怠于实现他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实现债权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了损害。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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