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智榕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定期赠与合同 篇11

定期赠与合同 篇11

来源:智榕旅游

  赠与人(甲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受赠人(乙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甲方自愿向乙方定期提供     ,并与乙方达成以下赠与协议。

  第一条 乙方获自甲方的赠与只得用于     ,不得移作他用。

  第二条 甲方于每年至分两次向乙方无偿赠与人民币各     元整。

  第三条 前述赠与自     年     计日时至     时止。

  第四条 合同履行其间若乙死亡,可继承其受赠者地位。

  第五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获赠与的使用,若乙方不当使用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改正。

  第六条 如乙方疏于                        甲方有权撤销本合同。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Copyright © 2019- zrrp.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