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炎病人可以怀孕吗 有什么危害
肝炎是由肝炎病毒引起的一种传染病。如果患肝炎后怀孕,由于妊娠期新陈代谢增加,肝脏负担加重,将使肝功能进一步恶化。
如果怀孕早期患了肝炎,会使恶心、呕吐、进食差等早孕反应加重;而早孕反应又会影响肝内营养物质的补充,使肝炎病情加重。
妊娠晚期本来就要负担已加重的肝脏,如再传染了急性病毒性肝炎,则易发生急性重型肝炎(黄色肝萎缩),严重威胁孕妇及胎儿的生命。一般患肝炎的孕妇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者较多,分娩时也可能因为肝炎病人的凝血功能障碍而发生产后大出血。
对胎儿来说,由于肝炎病毒可以通过胎盘直接损害胚胎或胎儿,可造成流产、早产、畸胎、死胎及新生儿窒息等。患乙型肝炎的孕妇如澳抗及e抗原均呈阳性,所生的新生儿中80%~90%可发生乙型肝炎。
因此,在妊娠早期如合并急性肝炎,最好做人工流产;妊娠中、晚期合并肝炎者,应在专科医生指导下积极治疗。治疗时可采用高蛋白质饮食疗法及卧床休息等。产后不宜用母乳喂养,以减少产妇体力的消耗及避免对婴儿的传染。澳抗阳性产妇所生的婴儿应当注射高效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和乙型肝炎疫苗。
不管怎么说,患有肝炎的妇女最好还是在病愈后怀孕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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