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七十年代未到八十年代初,教育系统曾对高中毕业的中小学公办和民办教师进行集中进修培训学习,。以县为单位,专门成立了教师进修学校。由专职高学历的教师分学科为进修的学员授课。进行毕业合格后,按中专学历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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