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是象形字。甲骨文的字形像一团燃烧的火焰。金文将甲骨文填实了。小篆线条化,还保留了一点向上的火苗之形。隶变后楷书写作“火”。
《说文·火部》:“火,毁也。南方之行,炎而上。象形。凡火之属皆从火。”
“火”的本义是物体燃烧所发的光、焰、热。火焰是红色的,故用来形容红色的事物。如“火烧云”。火热烈、冲腾,故又用来形容兴旺、热烈,如“场面非常火暴”。
火的造字法
火的造字方法是象形字。汉字的造字方法主要有象形字,会意字,形声字,指事、转注和假借。
象形法是用文字的线条或笔画,把要表达物体的外形特征,具体地勾画出来。象形字当中,也有一些不是直接用来表示具体实物,而是用来表示与实物有关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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