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住所。但是,如果被告人前往外省定居,可能会影响取保候审的效果,因为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需要随时配合调查机关的调查工作。如果被告人前往外省,调查机关无法及时与其联系,那么就会影响案件的进展和结果。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被告人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离开住所,也不得变更住所,但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住所;
(二)不得接触被害人、证人和其他有关人员,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扰诉讼活动;
(三)应当随时配合调查机关的调查工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被告人在侦查、审判期间,不得离开住所或者指定的居住地,也不得变更住所或者居住地。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六条:被告人取保候审期间,变更住所应当经过主管人民法院批准,并且应当在变更后三日内向原审判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