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伪造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规规定进行处罚。
食品的生产日期注意事项:
1、食品的生产日期指的是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
2、食品的生产日期为国家强制标示内容;
3、应清晰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也可以附加标示保存期。如日期标示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的方式,应标示所在包装物的具体部位。
4、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
【法律依据】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禁止下列食品标识违法行为:
(一)伪造或者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二)伪造食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其他生产者的名称、地址;
(三)伪造、冒用、变造生产许可证标志及编号;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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