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投诉,由于食品还处于安全可食用期限内,所以不可以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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