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范围:宣告破产时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后,依法可供债权人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四条
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
(一)债务人在破产宣告时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二)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
(三)应当由债务人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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