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工伤都有赔偿如下:
1、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4、康复治疗肺;
5、辅助器具付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生活护理费;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9、伤残津贴;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1、丧葬补助金;
12、供养亲属抚恤金;
1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伤残鉴定程序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一般为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如下:
1、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2、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3、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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