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目的
建立和合理而公正的薪资制度,以利于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第二条 薪资构成
员工的薪资由底薪、提成及年终奖金构成。
发放月薪=底薪+费用提成
标准月薪=发放月薪+社保+业务提成
第三条 底薪设定
底薪实行任务底薪,业绩任务额度为50000元/月,底薪1500元/月
第四条 底薪发放
底薪发放,发放日期为每月20号,遇节假日或公休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第五条 提成设定
1.提成分费用提成与业务提成
2.费用提成设定为0.5-2%
3.业务提成设定为4%
4.业务员超额完成任务:任务部分费用提成1%,业务提成0%;超额部分费用提成2%,业务提成4%
5.业务员未完成任务额:没有业务提成只有底薪,费用提成实行分段制0.5-1%。0-20xx0元费用提成0%;20xx0-40000费用提成0.5%;40000-50000元费用提成1%。
第六条 提成发放
1.费用提成随底薪一起发放,发放日期为每月20号,遇节假日或公休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2.业务提成每季度发放一次,以回款额计算,并在结算后一个月内与季度末月薪资合并发放。
第七条 管理人员享受0.3-0.5%的总业绩提成